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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爱人2013年在江宁买了一套房,纯公积金贷款30万,我一个人贷款的,没有用她的贷款资格,还有18万没有结清,她也交公积金的,目前一直协助还款,每个月我们俩交得还完贷款还有剩余,产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2018年6月我在镇江买了一套房,纯商贷,又是我一个人贷款的,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我现在想在溧水买房,想首付3成,享受首套房的利率,我们在4月份离婚,5月份以我老婆的名义购房,是否可行?

152****0210 2019.04.13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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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3

365房博士

您好,这里是365房博士。单身人士名下无房的话,依照现行政策在溧水买房享受首套房政策。新政目前还未完全确定相关细则,是否是5.1上线目前也还没有明确的时间。以上回答来自365房博士诺诺,感谢你的咨询,祝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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