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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纠纷 】你好,我是房东,房客租期未到,毎次都未按时付房租,经常拖欠,电话不接,己逾期多日,并且擅自改造房屋,现在我己将门锁换了,对方以结房租拖延时间耍赖,声称以前房租付多了,我是否单方有权解除该合同,把房子重新出租?怎么要求对方赔偿改造损失?如果房客将该房屋转租他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房客的物品我该如何处理。

136****2983 2014.05.26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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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6

365房博士

您好,最好是在房屋租赁纠纷结束之后再出租房屋,房客违反租赁合同,逾时缴纳房租,擅自改造房屋,房东可以结束租赁,拿到违约金。二房东租房屋,有违约的情况,原房东是有权要求终止租赁的,不过房客的东西还是要还给人家的,如果对房子造成损失,房客要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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