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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问题 】四年前我以我的名义贷25年公积金为弟弟买了套房,之前自已有了一套房子。想等5年后过户。因为弟弟没有单位,如今,弟弟刚刚结婚,弟媳妇单位有公积金。07年房款是76万,如果新政实施后,我卖仍然卖他76万,是否就不需要交个税了?另外,希望指点下,是否要赶在新政出台前过户?谢谢!

138****2156 2013.03.06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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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7

365房博士

您好,如果按个税新的缴纳标准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您这种情况也可以再细则实施之后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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