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博士首页>问答详情
快速提问

今年6月,我与买房人签订卖房合同,规定8月1日前付首付并办理贷款,但买方在农行做贷款预审批到8月3号出件,原本准备付3贷7,但银行只批了6成,对方以贷款未批够额度,至今不履行合同,只付了2万元定金。现在已经10号了,我可以上法院起诉追偿我的损失吗,合同约定违约方因违约必须支付守约方总房款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我可以起诉吗

138****7484 2017.08.10 分享
1
2017.08.10

365房博士

您好,这里是365房博士。我是房博士胡晨晨,可以起诉,按照合同执行,对方是过错方,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感谢您的咨询,预祝购房愉快。

其他类似问题
/
热门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