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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夫离婚前有两套房子,其中一套是我前夫的名字,另外一套是双方的名字,20年8月除名后,两套均是我前夫名字。我们于21年4月和6月将上述两套房子全部出售,在无房的状态下于21年9月离婚。请问,如果其他都满足人才要求,我具有人才购房资格吗?我近一年没有交易记录,21年4月和6月婚内出售的两套房子均只有我前夫的名字。

180****2355 2021.09.19 分享
37
2021.09.20

黄青维江北房博士

您好,之前我曾咨询过官方类似的问题,据了解现在人才购房证明也要遵循宁九条,追溯2年内有婚姻关联的所有人员住房情况,而您前夫卖房不满一年,这样一来是不符合1年内无房产变更的条件,可能会因此开不到人才购房证明,建议您直接在我的南京app上申请试试,申请失败会提示原因。 麻烦您抽空给个好评,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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