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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都是南京户口,婚前女方在南京名下有一套住房,婚后没有再买房,2021年5月份刚离婚,女方婚前的住房还在她名下,离婚后女方把房产卖掉了,现在男方女方在南京名下都没有房产,男方1年内没有房产交易记录,现在的单位在南京人才购房资格企业名录内且已缴纳12个月社保个税,学历是大学本科,35周岁,男方现在的条件是否可以开具人才购房资格?

182****1104 2021.05.31 分享
69
2021.05.31

朱梓暄房博士

您好,建邺区人才办给出的回答是按照目前的政策,女方即使把房产卖了,一年内也是开具不了的,一年之后可以开具人才购房证明。 (我也拨打了玄武区、鼓楼区的人才办电话,但是都没有接通,所以只能按照建邺区人才办的回复为准)。不过个人建议,您可以在“我的南京”APP或者直接去窗口申请一下,以实际为准【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欢迎点击下方选择“很满意”,祝你买房顺利!谢谢啦~】 具体您也可以自行拨打官方电话,官方电话13770799119,建邺区人才办:87778970.其余区域人才办电话在下方网页,您如果需要的话,也可以尝试拨打确认:https://m.house365.com/nj/quicktopic/4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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