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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我前妻有一套江北的房子,2007年买的,2010年她去世了,房子一直她妈占有,我和前妻有个儿子96年生和我过。我们不知道这事,现在她妈突然打官司要起诉我儿子,全部占有这套房子。她说这套房子是她出钱买的,但又拿不出证据。证是我前妻的名字。从2010年到现在十多年了,她占有这套房子,不告诉我儿子,这在法律上算什么?她违法吗?

淘房网友 2021.05.28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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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8

晓晓江北房博士

如果说这套房子是您前妻的名字,您前妻去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您前妻的母亲和您儿子都是第一继承人,都有继承权的,可以具体约定一下份额,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默认一人一半,您前妻的目亲目前起诉应该是想的到房子的全部产权,如果可以证明是其全部出资的话,是可以判定位对方的全部财产的,当然具体您可以再咨询一下律师。 希望我的回复对您有帮助,期待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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