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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您请教:1.硕士目前有普通购房证明,名下无房,2021.2月有一个去名记录,假如从2021.8月新入职了人才单位,交纳6个月社保后,是否最快2022.3月即可开人才购房证明?2.普通购房证明还未到期时,若满足了人才证明开具条件,是否可以注销普通?还是必须等普通证明到期后,才能开人才?感谢!

淘房网友 2021.05.24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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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4

朱梓暄房博士

您好,1、2021年2月有去名记录,那么至少要到2022年2月之后才能开具人才购房证明,另外,您又在2021年8月入职了新的人才单位,如果是以人才单位开具人才购房证明,取得硕士学位要求与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那么至少要等到2021年3月左右即可开具人才购房证明,综上,预计最快2022年3月可开人才购房证明。 2、如果您之前是在“我的南京”开的,直接在上面注销重新开;如果你是线下开的,需要线下去所属的政务大厅注销重新开,无需等到过期哦~ 【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欢迎点击下方选择“很满意”,祝你买房顺利!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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