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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盐城买了一套商品房,已与去年9月份交房.我一直没住,也没有办理房产证.最近开发商没有和我作协商就通知我说买卖合同无效,房子不属于我的.还擅自把我的门锁给换了.并发信给我说房款随后打到我帐户上我想这可能全中国都不会有这样的事情.请问这不仅是民事侵权了吧,已经对我的财产造成严重损害.请问开发商有这样的权利吗?

888****89 2008.04.17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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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房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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