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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这种情况购房时能否看成首套房 】您好,我是2009年在江宁买了一套房子,采用的公积金贷款,我是主贷人,目前贷款已经全部还清,我和爱人今年办理了离婚,离婚后房子过户给了我爱人,那我再在南京购房可以看成首套房吗?谢谢!

137****7715 2013.08.01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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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1

365房博士

您好,如果您名下已无房产,之前也未使用过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纯商贷的话,可能会被看做是首套房,因为您之前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使用组合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的话,会被认作是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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