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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利用高级教师职称落户南京的外市事业单位职工,今天的新政,是否让我们这批无法买房了?

138****8137 2021.01.16 分享
3
2021.01.17

冰冰城南城北专家

你好,今天公布的新政,主要还是针对以下两类人才落户购房资格进行的调整,您属于高级职称落户应该不属于以下这两类,具体细节如下: 1、对两类企业人才提出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要求 满足条件的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2、满足条件的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希望我的回复对您有帮助,期待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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